智慧矿山劳动实践基地是我校重要的实践教学基地,为了加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做好煤炭开采全过程模拟与基础技能实操劳动实践教学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智慧矿山劳动实践基地全体教职工要热爱工程实训,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理念,积极整合中心资源,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设置不同的实训课目,积极申报教改项目,勇于钻研业务知识,创造良好的实习环境,努力提高工程实训效果。
第二条智慧矿山劳动实践基地各部、组及个人应遵守中心安排的工作岗位职责,做好环境建设、安全管理、实训教学、年度考核、集体活动。
二、安全
第三条智慧矿山劳动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应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规范,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劳动实践场所安全。
第四条工程训练中心为禁烟单位,任何人不得在劳动实践场所抽烟、酗酒、打牌等,如有违反,累计记录在案,三次以上送交人事处处理。
第五条各劳动实践课程负责人应定期对本劳动实践场所的水、电、气等仪器仪表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进行记录,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严禁设备带病操作。
第六条各劳动实践课程指导教师要爱护劳动实践设备,对本人负责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严禁损坏仪器设备,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七条各劳动实践课程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下班和放假前要严格看管好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闭。
第八条各劳动实践场所因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等是否配备到位并及时更新,对于油库、气站等重点单位应加强监管,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九条年度考核时,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凡是出现安全问题的劳动实践场所,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考勤
第十条各劳动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应加强岗位意识,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必须上够四十小时班,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每天上班和下班前必须在指纹机处考勤,考勤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及津贴分配核算工作体系中。
第十二条如因事或病必须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于上班前一个工作日向所在工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智慧矿山劳动实践基地主任同意后方可请假,三天以上请假需向人事处备案。